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简介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部门通知  图片新闻  理论园地  下载园地 
站内搜索:
工作动态
西安科技大学召开疫情防控...
西安科技大学承办十九届六...
中国共产党西安科技大学第...
西安科技大学新增应急技术...
学校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
学校召开部分部门党员代表...
学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
学校召开2021年第26次党委...
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处党支部...
部门通知
您的位置: 首页>>部门通知>>正文
关于公开选拔和招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单位(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2016-06-03 10:54  

关于公开选拔和招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

单位(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单位(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选拔和招聘。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拔和招聘干部岗位

序号

 

名额

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正处)

1

2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1

二、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

 

身党的教育事业,在学校建设发展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工作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应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应熟悉国家高等继续教育政策,热爱高等继续教育和培训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任职资格

1.新提任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应在副处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且具有教授职称;或在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和教授职称的教师中直接产生,不受副处级岗位工作年限的限制。鼓励现任正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报岗。

2.新提任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 1966613以后出生的)。

3.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

(二)个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述职答辩、组织考察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

(五)校党委会研究;

(六)任职公示;

(七)宣布任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的干部,需填写《西安科技大学公开选拔和聘任处级干部报名表》(在组织部网页下载,正反打印),并将《报名表》于 201661312:00前交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29-83858138

联 系 人:马婧智闻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 年6 月2

上一条:关于公开招聘科级干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通我校2015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意见箱的通知
关闭窗口

西安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