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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3    作者:组织部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决定2012年继续从全国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12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共青团干部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名额分配

2012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共选派共青团干部110。其中,我校选派2名共青团干部。

2.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3.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党委组织部联合校团委进行遴选审核,经学校同意后报共青团陕西省委。

4.挂职岗位

全省各县(区)团委副书记。

5.人员安排

实行“就近就便、保持连续”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统筹安排选派干部的挂职地点。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推动团的工作。高校挂职人员要深入了解挂职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基层团组织介绍全团和本校的典型经验;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着力推动全团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2.服务基层发展。高校挂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挂职所在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重点协助实施以科技服务乡镇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过大学生“科技支农”社会实践、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援建乡镇科技服务站等途径,促进基层现代农业发展,并推动校地建立长期合作,彰显高校服务社会功能。

3.认真了解国情。高校挂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的机会,扎扎实实开展基本国情调研和社会观察,深入了解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部分区域的相对落后性,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切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当代各种社会思潮的思辨、甄别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4.提高综合素质。高校挂职人员要珍惜基层挂职的经历,主动在挂职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密切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品质、锤炼优良作风。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干部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干部进行人员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经团省委批准后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3.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4.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5.做好选派人员挂职期间的工作、生活保障。选派人员的食宿由县级团委协调妥善安排。派出单位根据选派干部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6.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23月至20133月。为检验选派干部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干部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同时报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

7.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将于3月上旬召开选派干部赴基层工作培训动员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选派干部须在培训动员大会之前完成校内各项工作的交接,会后随即赴挂职区县开展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选派干部的推荐工作。

2.全体共青团干部要积极响应号召,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踊跃报名,确保我校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要协调做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2012227日上午12:00前将《选派干部报名表》交校党委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选派干部报名表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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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02-23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要求,大力培养和造就青年英才,深化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党组决定2012年继续从全国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2012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共青团干部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名额分配

2012年陕西省高等学校共选派共青团干部110。其中,我校选派2名共青团干部。

2.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3.选拔办法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党委组织部联合校团委进行遴选审核,经学校同意后报共青团陕西省委。

4.挂职岗位

全省各县(区)团委副书记。

5.人员安排

实行“就近就便、保持连续”的原则,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统筹安排选派干部的挂职地点。

二、选派干部的工作任务

1.推动团的工作。高校挂职人员要深入了解挂职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向基层团组织介绍全团和本校的典型经验;注重利用本校的人才、资源等优势,切实推动当地团的工作全面开展,着力推动全团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配合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有效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动员机制,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发展后劲。

2.服务基层发展。高校挂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优势,为挂职所在地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规划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引进等力所能及的服务。重点协助实施以科技服务乡镇为主要目标的项目,通过大学生“科技支农”社会实践、培养农村青年科技带头人、援建乡镇科技服务站等途径,促进基层现代农业发展,并推动校地建立长期合作,彰显高校服务社会功能。

3.认真了解国情。高校挂职人员要充分利用基层挂职的机会,扎扎实实开展基本国情调研和社会观察,深入了解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和部分区域的相对落后性,深刻理解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切实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增强对当代各种社会思潮的思辨、甄别能力,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4.提高综合素质。高校挂职人员要珍惜基层挂职的经历,主动在挂职实践中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复杂问题处理能力以及谋划工作、创新工作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密切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品质、锤炼优良作风。

三、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

2.原则上不得中断选派干部的挂职工作或对选派干部进行人员调整,确因工作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挂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另行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接替,经团省委批准后报团中央学校部备案。

3.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4.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5.做好选派人员挂职期间的工作、生活保障。选派人员的食宿由县级团委协调妥善安排。派出单位根据选派干部所到地区的不同类别给予适当生活补助。

6.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23月至20133月。为检验选派干部工作成效,挂职期满时选派干部要与所在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向团中央、教育部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同时报省委教育工委和团省委。

7.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团省委将于3月上旬召开选派干部赴基层工作培训动员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选派干部须在培训动员大会之前完成校内各项工作的交接,会后随即赴挂职区县开展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认真做好选派干部的推荐工作。

2.全体共青团干部要积极响应号召,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踊跃报名,确保我校选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分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要协调做好选派干部所承担的本职工作,确保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

4.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2012227日上午12:00前将《选派干部报名表》交校党委组织部。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选派干部报名表

 

 

中共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2月23 

 

电话:029-83858138      邮箱:zuzhibu@x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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